中国税务 2002年 第4期 经验点滴

吉林市国税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快速增长

作者: 吕升 上一篇 下一篇

吉林省吉林市国家税务局用好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地发挥了税收政策的调控、导向作用。

1.成立国税高新管理分局,统一管理和落实科技税收政策。1998年,吉林市国税局成立了国税高新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鼓励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各类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办理了先征后返及减、免、退税。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促进了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新区的发展。2001年,吉林市高新区技工贸总收入、gdp、财政收入分别实现了275亿元、80亿元、2.4亿元。来自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收入也大幅度增长,1998年吉林市高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为2201万元,2001年达到1.7亿元,增长近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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