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2年 第6期 经验点滴

乳山市地税局“提速”征管效率

作者: 丁大庆 于福淼 上一篇 下一篇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税务服务,山东省乳山市地方税务局采用了一系列新办法,改进工作,方便纳税人,加快了行政效率的提速和服务的优化。

在处理违法案件方面,他们制定了严格依法行使扣押查封权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执法程序,要求各分局坚持告诫在先的原则处理税收违法案件。属各分局处理权限的案件,各分局必须在法定时间内依法处理;超过分局权限的或需移交法办的由市局统一办理。在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和催缴税款的时限方面,分别调整为3天和5天,缩短了执行时间。对个体业户营运车辆的税收征管,与公安、交通部门联系后,召开车主代表座谈会,印制了“关于调整运输车辆纳税标准的通知”,逐一发放给各有关车户;同时与交管部门签订“协议书”,税款由客运出租单位统一代扣代缴。对来信、来电、来访和举报案件工作,由市局办公室统一收集登记,局长签批,责成有关单位限时处理。严格执法促进了优质服务。在办税厅,他们专门为民营企业设立了服务窗口,优先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在简化办税手续方面,把审批税务登记的时间由原来的30日改为5个工作日审核并发放给登记证件;办理申报纳税限定在5分钟内完成;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采取个人申请、主管税务分局报批的方式,实行简易的申报方式;在自行申报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可自主选择直接、邮寄、电话等申报纳税方式,并可由银行代收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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