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2年 第9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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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10日国税函〔2002〕6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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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土地增值税自开征以来,经各级地方税务局共同努力,在加强征收管理和组织收入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房地产开发与转让周期较长,造成土地增值税征管难度大,一些地区对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产生畏难情绪,还有一些地区误信土地增值税要停征,而放松了征管工作,造成应收税款的流失。为保证税收任务的完成,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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