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2年 第12期
综合
纳税人心中的“优质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税收是国家强权下的强制分配。纳税人只要涉足政府事先划定的“圈”,其纳税义务就无可争辩地产生而且要无条件地履行。纳税人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税务机关应该怎样征税?在强调纳税人义务的同时应该怎样充分体现纳税人的权利?我们应该为纳税人提供怎样的纳税服务?
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总体评价
作者调查了湖南省涟钢等5家国有大型企业,按规模等次考察了5家私营企业;采访了30多个个体工商户。其中有70.5%的人对纳税服务予以肯定,有20.3%的人持否定态度,9%的人持中间态度,0.2%的人持不明确态度。在持否定态度的纳税人中,他们对三个问题反映比较强烈:一是少数税务人员业务知识缺乏,税收政策信息披露不完全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全面;税法宣传不到位,传达不及时,税收政策出台后,未及时传达给纳税人,纳税人因不知晓政策不愿配合,还影响了其决策和经营。二是个别税务干部在税收征管中语言粗鲁,态度蛮横,时常造成不必要的纷争,有23.5%的纳税人反映有的税务干部在工作中有居高临下包括训斥人等不礼貌行为,有的税务干部对纳税人的辅导不够耐心,蜻蜓点水,流于形式;三是新征管措施未完全到位,存在着人少事多、户多面广的问题,个别地方的征收次数偏多,增大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