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3年 第1期 工作探索

加入WTO与配额关税化分析

作者: 张海星 谷成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键词:WTO配额关税化政策选择


一、wto对配额的限制及关税化的规定

配额的关税化是指限制或取消世界各国所使用的配额,而代之以wto所允许的关税措施,它体现了gatt所要求的尽可能仅以关税提供保护的原则。目前,wto对配额的限制及其关税化的规定,集中体现在乌拉圭回合达成的《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和《农业协议》中。

纺织品和服装谈判是乌拉圭回合众多议题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之前,限制世界纺织品与服装贸易的是1974年1月1日起生效的《多种纤维协定》。该协定鼓励出口方与进口方达成协定,制定出口方对其纺织品与服装的所有或部分类别进行限制的双边安排。发达国家在这一协定下,不断采取严格限制措施,使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和服装出口受到不公正的歧视性待遇。针对这种状况,乌拉圭回合通过了《纺织品与服装协议》,规定取消对这一重要部门的国际贸易实施的数量限制。该协议规定了纺织品与服装产品取消进口配额、逐步自由化和纳入gatt规则的时间安排,以及剩余配额增长的速度。如该协议第2条第6款和第8款列出了有关一体化进程的规定,它意味着除gatt规则允许的限制措施外,不得对一体化产品实施新的限制措施。1995年1月1日,wto的进口国成员需要对16%的该协议适用产品实施一体化,即这些产品的贸易适用gatt的总体原则;1998年1月1日,至少17%的该协议适用产品将实施一体化;2002年1月1日至少18%的该协议适用产品将实施一体化;最后49%的适用产品将在2005年1月1日纳入gatt规则,并最终取消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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