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3年 第7期 论坛

农民权益的经济分析

作者: 杨晓达 单位:南京经济学院财政系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键词:权益体制产权农业税公共物品


一.农民权益无保障的历史分析

我国“三农”问题严峻,农民权益没有保障,目前已是社会的共识。究其原因,除受人口多、耕地少、农业生产力落后等不利国情的制约外,主要还是体制政策的影响。这种体制、政策,建国初期就奠定了。在经济一穷二白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援的国际大背景下,为使国家走上工业化的道路,为工业建设提供资金积累与物资保障,两难选择之中惟一可做的就是尽量索取农业和农民的剩余价值。为此而实施的首要的经济政策是工农业产品不等价交换的价格剪刀差。第二种政策是国家对农副产品统购、定购。如果说,剪刀差的价值手段对于很少有农产品销售也很少买工业品的农民作用不大,统购、定购这种以国家对物资控制为主要目的的实物手段则是每个农户都有义务而在所难免。当时集市贸易规模极小,市场交易基本上已经体现剪刀差的价格,而比市场交易价格大体还要低三成的统购、派购价格为农民带来的困难更可想而知。第三是不断强化的集体化与人民公社化,使农地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与处置权等各种权能都为集体牢固控制,各种副业也归集体,从而将上面两种手段中仍未能根治的“小生产的自发势力”所形成的零星收入“跑冒滴漏”也彻底堵死了。第四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在前三项经济政策之上又加一层政治与行政的严格制约,农民非但不能进城谋生,就是短暂探亲也因没有粮票而无法生活。这一制度影响至今,对农民的危害至深至重,是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最重要的形成因素,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政治、经济权益上的一切差别皆源于此。进一步分析,上述四大政策的实施,又以计划经济体制为前提和基础。因为只有计划经济,才能如此控制价格,控制物资,禁止各种资源包括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形成这种对农民特别不利的政权体制运行机制。所以说,农业是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时间最长、范围最广、危害最深的部门,其结果,首先是农民的长期贫困化,连基本的简单再生产都难以维持,农业落后生产力的长期停滞也就不可避免;其次是农民的权益丧失殆尽,劳动没有剩余,谋生不能外出,生产成果自己不能支配,维持温饱尚有困难,生老病死更无保障,没有正常生产与生活的基本条件;其三是国家的工业化也欲速不达。在建国后30年里,由于农业损伤太大,难以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gdp与财政收入增长都极其缓慢,工业发展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更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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