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3年 第7期 税务法规公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在“非典”疫情期间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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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12日财税[2003]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保证“非典”疫情期间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行业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对民航的旅客运输业务和旅游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二、在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实行如下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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