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3年 第7期 经验点滴

台前县国税局农村征管机构改革探索

作者: 阎继庆 张明福 汪玉光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省台前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农业县,辖区小,税源少,且分布不均衡。该县原来在9个乡镇设立4个农村税务所,征管力量相对分散,税收成本较高。2001年以来,该县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以“三化一制度”为重点的税收征管综合改革,在全省率先对收缩农村国税征管机构工作进行大胆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化一制度”为:

申报多元化。目前,全县农村个体工商户与税务机关、邮政部门签订协议的共578户,占农村个体工商户的98.6%。对乡镇所在地固定业户,委托乡镇邮政储蓄点代征税款;对农村的零散业户和集贸市场固定摊位等较偏远和零星税源户,由其在乡镇邮政储蓄点按季预储税款,由邮政所负责按月向税务机关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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