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3年 第10期 八面来风

增强“五种意识”强化税收征管

作者: 张广明 上一篇 下一篇

税务部门面对新的形势,应增强“五种意识”,强化税收征管,以确保各项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是法治意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税收征管过程就是贯彻执行税法的过程。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在依法治税、依法征管过程中,要处理好税收和税源、实体和程序、结果和过程、税率和税负等四个方面的关系,组织收入要建立在执行税收政策的基础上,逐步缩小税收与税源的差距,不能单纯为了任务而违背税法;税收征管必须严格履行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不能以权代法、以言代法。

二是创新意识。当前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迅猛发展,需要税务部门从治税方式和税收征管等方面进行改革。在治税方式上,要依据公开、统一的税收法律、法规来处理政府与纳税人的税收分配关系,逐步实现由计划、任务征税向依法治税转变。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不仅维护了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国家税款的应收尽收。税收管理的创新,就是要从传统的税收管理转向现代税收管理,以税收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促进税收管理工作的创新,提升管理水平,实现税收征管的科技化、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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