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3年 第11期 税法解析

关联企业的税收管理

作者: 姚嘉民 李丽凤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关联企业的认定

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存在股权占有或实际控制关系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

关联企业,作为税收管理中的专有法律概念,具有特定的范围。国际上大致采用两种方法来确定关联关系:一是股权测定法;二是实际控制法。前者以股权控制达到一定比例来认定;后者除股权控制外,其他实际对交易价格具有控制的因素,如管理、技术、家族等,也可用来认定。实际控制法是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确定关联关系的方法,我国也采用了这一方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即为关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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