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4年 第1期 税收法治

论纳税人的税收使用监督权

作者: 甘功仁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系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纳税人的权利,可以分为宏观上的纳税人的整体权利和微观上的纳税人的个体权利。其中纳税人对税收使用的监督权是纳税人享有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整体权利,这是对税收概念作出新的诠释,即从税收征收与使用相统一的角度得出的结论。本文论述了确立纳税人的税收使用监督权的必要性,并从国家权力机关对财政支出的决策和监督,建立健全纳税人参与监督财政支出的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支出公开制度等几个方面,论述了纳税人对税收使用的监督权的行使方式。

关键词:纳税人的整体权利,税收新概念,税收使用监督权


纳税人的权利,可以分为宏观上的纳税人的整体权利和微观上的纳税人的个体权利。其中纳税人对税收使用的监督权是纳税人享有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整体权利,这是对税收概念作出新的诠释,即从税收征收与使用相统一的角度得出的结论。本文论述了确立纳税人的税收使用监督权的必要性,并从国家权力机关对财政支出的决策和监督,建立健全纳税人参与监督财政支出的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支出公开制度等几个方面,论述了纳税人对税收使用的监督权的行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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