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4年 第7期 论文摘萃

构建完善的税收服务体系的基本思路

作者: 卢会海 靳连峰 单位:山东省德州市地方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一、税收服务法制化

法制化是税收管理的目标。作为征收管理的基础,税收服务法制化是依法治税的必要条件。首先,应将税收服务法律化。在澳大利亚,通过税务部门制定、议会确定的形式印发“纳税人宪章”,明确纳税人依据法律拥有的权利,以及应获得的税收服务及其标准,以法律形式确保纳税人的权益。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法》已将税收服务制度法律化,但这仍显不够。立法部门应建立专门法规,以确立有关部门的税收服务义务和纳税人享有服务的权利,明确服务范围及标准。其次,建立税收服务监督体系。一要强化内部监督;二要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三要实现社会监督。各服务机构要制定服务承诺,详细规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方便纳税人监督。税收服务机构应定期搜集纳税人的意见和要求,改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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