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4年 第9期 论坛

房地产企业应诚实纳税

作者: 于振水 单位:北京市通州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上一篇 下一篇

北京市通州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84年,为区属正局级单位,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先后建成通州区中仓、帅府、西上园等10多个小区,竣工面积近百万平方米,投资额20多亿元,具有年开复工15万平方米以上的能力。公司以“业主至上,诚信守法,质量一流,持续改进,追求卓越”为质量方针,所有竣工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为100%,多次受到市、区的表彰,并被评为北京通州卫星城建设先进单位。

通州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经济效益连续创造历史最高水平,2003年资产总额为7.12亿元,比2000年翻了2.5倍,同比增长54%。公司在实现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也为首都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01年缴纳各税637万元,2002年缴纳各税1 978万元,2003年缴纳各税2401万元。公司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认真组织公司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学习有关税收政策法规,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各部门进行纳税情况的自查互查,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2001年以来,公司成为区属纳税大户,多次得到当地税务机关和上级领导的表彰,并且被通州区政府授予组织纳税贡献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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