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4年 第3期 税务与会计

资产减值的会计与税法处理差异

作者: 叶青 上一篇 下一篇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对其所拥有和控制的各项资产应定期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也称可变现净值或市价),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称之为资产减值。对发生减值的资产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一般工商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金融企业需要提取贷款损失准备。

判定期末资产是否发生减值的重要指标是可收回金额,指资产的销售净价(售价扣除处置费用)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年限结束时处置该资产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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