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4年 第8期 经验点滴

廊坊市国税局确保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作者: 程广鹏 上一篇 下一篇

一是严格执行对进入各类集贸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取得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凡税务机关没有证据证明销售者不是“农民”和不是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按“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政策执行。

二是落实新的起征点政策,按规定对个体工商户、个人销售农产品的起征点及时进行调整,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一律免征增值税。

三是认真核查涉农税收举报案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擅自进行变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是在对一般纳税人实行集中征收、集中管理的基础上,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窗式”办税服务,重整业务流程,优化管理程序,加强人员培训,整合系统资源,使纳税人仅用几分钟的时间即可完成全部纳税申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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