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4年 第11期 业务之窗

携手架设共管平台

作者: 朱向荣 承玉松 上一篇 下一篇

国、地税机构分设,是税制改革和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它对于加强税收管理,发挥税收职能,保持收入稳定增长,促进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保障。但因为国、地税务机关是两个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部门之间协作联系制度相对滞后,导致共管的纳税户中出现了明显的征管漏洞,从而导致了税款的流失,也给营造公平的纳税环境带来了不利影响。其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国、地税分别办证,漏管现象较为严重。国、地税机构分设以来,国、地税共同管理的纳税人,须在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分别办理税务登记,既加大征纳成本、降低工作效率,又造成国、地税部门间办证不同步、不协调,形成了漏管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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