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5年 第12期 特别策划

利润是如何被转移的?

——一起外资企业利用劳务转移利润案剖析

作者: 本刊记者 孙一冰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家由跨国集团与中国某上市公司合资成立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在四年之内销售收入就翻了一番,而企业账面利润却显示亏损。税务稽查时,未发现该公司的账务与税务事项有偷逃税的迹象,问题到底出在哪里?2005年10月,记者调查了这起典型的利用关联公司实行转让定价的案例。

奇谈怪事:高销售高亏损

资本总是流向市场前景好的地方。和许多国际大集团一样,某国两家企业早就相中了中国巨大的消费市场,并借招商引资之势,与中国常利集团合资在山东省某市兴办了云通公司。

1997年,云通公司开业,注册资金为1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常利集团以场地使用权、设备、厂房作价及部分现金共计1823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6.4%;某国a公司以设备作价及部分现汇出资,折合42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1.5%;某国b公司以现汇出资,折合834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2.1%。经营期限20年,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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