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6年 第3期 税收与宏观调控

加强税收调控 促进山东经济社会快速和谐发展

作者: 戴子钧 单位: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下一篇

一、近年来山东省税收调控取得的成效

(一)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近年来,山东省先后出台了加强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外经外贸和高新技术“三个亮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经济政策。这些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需要可靠的财力作保证。山东省国税系统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落实税收法律法规,强化税源控管,优化纳税服务,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实现了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1994——2004年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5955亿元,年均增长18.4%,比全省gdp年均增长率高出近4个百分点,其中直接组织中央级收入4819亿元,地方级收入1136亿元。同时,按照分税制体制规定,国家返还山东省的增值税、消费税收入达到了1354亿元。收入完成较好的原因:一是山东省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原油、煤炭等能源价格持续上涨带动了国税收入的快速增长。二是全省国税系统采取扎实有效的组织收入措施,进一步促进了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坚定不移地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完善和落实组织收入长效机制,强化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领导。同时,深化经济税收关系分析,广泛开展宏观税负分析,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国税收入规模的不断扩大,满足了国家宏观调控的财力需求,也为全省连续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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