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6年 第10期 业务之窗

当前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难点及对策

作者: 龙晓清 上一篇 下一篇

房地产税收是当前税收征管的热点、难点,而其中二手房交易的税收控管是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的重头戏。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笔者发现二手房交易中存在“四难”现象有待进一步解决。

一、成交价格核实难。如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在已核税的48户二手房交易中,有27户成交价均低于原购进价格,占总户数的56.25%。分析其原因主要是买卖双方为了逃避税收,合谋降低合同成交价格。地税部门虽可按规定进行计税价格的核定,但由于核定方式与纳税人分歧较大,导致征收困难重重。

二、自建自用住房属性确定难。现行政策规定: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税务部门判断是否为自建自用住房,要通过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与原建房时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计划部门的立项审批进行核对,业主户名一致才能认可。但由于许多自建自用住房的个人在完工办证后将有关资料遗失,或属于私房联建形式根本没有相关资料,因而导致税务部门不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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