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7年 第11期 税收征管

创新税收征管工作的四条路径

作者: 马列 单位:厦门大学财政系 上一篇 下一篇

一、重视系统的技术创新和管理体制更新

目前我国建立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其基本模式是以国家税务总局、省、地、县局四级为主干网,以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为平台,以税收业务管理系统(包括税收征管主体软件、金税工程、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和税源管理系统等)、税务行政管理应用系统(包括公文处理、税收法规查询、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系统)、外部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包括互联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纳税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等)、税收决策支持应用系统(包括建立在综合数据交换处理系统之上的税收预测、分析等辅助决策应用系统)为四个子系统的模式。征管信息化实际上就是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和机制指导信息与信息、信息与人、信息与过程的有机结合,实现征管目标。因此,在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应该特别重视整个系统的技术创新和管理体制的更新,形成人机有机结合,技术与体制配套的良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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