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7年 第5期 中国税务论坛

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需要征纳双方共同努力

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谢旭人 上一篇 下一篇

实现依法诚信纳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是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共同责任。纳税人是依法诚信纳税的主体,税务机关在促进依法诚信纳税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要树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观念,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共同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纳税人要增强共建才能共享、共享有利于共建的意识,认真遵守税收法规,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做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依法治税、科学管理、优化服务,为纳税人依法纳税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

要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坚持不懈地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切实提高税法宣传的效果,广泛、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纳税知识。要加强办税服务、政策咨询和纳税操作实务知识的宣传培训,既要使纳税人明确纳税义务,又要使纳税人掌握如何履行纳税义务,为纳税人学法、用法和守法创造条件。加强税收职能作用、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税收为各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财力保障,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进一步增强依法诚信纳税的荣誉感和自觉性。要坚持日常宣传与税收宣传月宣传相结合,坚持正反典型宣传相结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新颖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加强协调配合,密切协作,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宣传合力。要注重听取专家学者和纳税人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改进、不断提高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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