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7年 第8期 征纳互动

税官廉不廉 纳税人做判断

作者: 杨小旋 阎春林 浦红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省焦作市贸易大厦位于市区繁华商贸中心,是全市个体户数最多、行业分布最广、经营面积最大的一个集贸市场。几年前,这里曾先后发生过五六次商户集体罢市抗税事件,在社会上造成很大影响。

“现在,我们都主动按时缴税,再也没有因为缴税与税务机关发生摩擦了。”在贸易大厦经营多年的个体老板张庆寒说,这种变化源于河南省国税系统推行的税务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制度。“过去是税务人员管我们,现在是我们‘管’他们,税官廉不廉,由我们纳税人做判断!”

让税务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汇报工作

河南国税系统推行税务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制度,首先应从驻马店市国税局说起。2004年,为了推行阳光税务,使各级税务执法人员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河南省驻马店市国税局决定让税务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汇报工作。当时,征纳双方思想上包袱都很沉重,税务人员怕揭短亮丑,在纳税人面前“丢面子”;纳税人怕提意见后,被税务人员“穿小鞋”。社会上,也有人误解,认为税务机关在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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