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7年 第11期 特别策划

立足“四个持续推进” 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作者: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钱国玉 上一篇 下一篇

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重要体现,也是新形势下各级税务机关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同时,这是一项涉及面广泛的系统工作,对税务机关的服务理念、服务机制、服务措施、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考验。税务机关要坚持立足“四个持续推进”,切实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

一是持续推进服务理念的转变。要清醒地认识到减轻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不必要的负担,优化纳税服务,是实现征纳和谐、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引导税法遵从、调动和保护纳税人依法纳税积极性的必要措施,也是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和纳税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持续推进服务理念的转变,需要做到“四个转变,四个树立”:转变以税务机关为中心的观念,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转变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意识;转变门户、部门利益观念,树立整体、大局意识;转变传统的税收征管观念,树立信息化意识。通过持续推进服务理念的转变,树立以纳税人为关注焦点、管理与服务并重等服务理念,构建服务型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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