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7年 第12期 八面来风

完善保障能源安全的税收政策

作者: 孙光奇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完善资源税政策

资源税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我国自1984年正式开征资源税,2005年全国资源税收入约为120亿元。

目前,我国资源税政策亟需完善。我国原油资源税税额标准为14元~30元/吨,从价税率为1.5%,远远低于10%的世界平均水平。煤炭资源税方面,煤炭约占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70%,而资源税在煤矿企业的税费体系中所占比例很低。现行政策的设计,主要是为了调节资源开发企业由于资源本身的优劣和地理位置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没有完全体现保护资源的意图。世界各国对其上游资源都以国家管理的方式来控制,而我国是国有能源企业控制了上游资源,税负偏低,难以起到调节作用,在客观上造成资源税变相转化为国有石油垄断企业的超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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