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8年 第1期 特别策划

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对上市公司相关行业的影响(附表格)

作者: 阚振芳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所得税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所得税法涉及税率、扣除、税收优惠、反避税等方面的变化,将对我国经济产生持续、深远影响,其中以“所得税税率统一”影响最大。

新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及地区差异税率,同时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不同行业来说,实际所得税率有增有减,由于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原所得税法规定了各种优惠以及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延续等因素,不能简单地将企业实际税率与25%法定税率加减后进行定量分析。为了预测税率统一带来的影响,作者抽取2006年金融保险、房地产、机械设备仪表、食品饮料、批发和零售贸易五行业共计420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进行整理分析,希望对读者有所助益。行业分析结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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