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8年 第1期 局长论坛

构建和谐地税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林克勤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发挥职能,奠定税收与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的坚实基础

发挥组织收入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财力保障。组织收入是地税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财力支撑。南京市地税局坚持税收经济观,正确处理依法征税与支持经济发展、依法征税与完成税收计划的关系,促进税收与经济和谐发展;坚持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以信息化为支撑,夯实征管基础,强化税源管理,实现了税收收入持续稳定较快增长。“十五”期间,南京市地税局组织收入年均增长25%左右,地税收入占全市gdp比重由“十五”初期的5.27%增长到末期的6.16%,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也从2002年的51.41%上升到2006年的57.08%,为建设和谐南京提供了强大的财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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