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9年 第6期 论文摘萃

增值税转型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 姜春雷 单位:山东省临沭县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一,企业打增值税转型的“ 时间差”,将转型前发生的业务,在转型后取得税款抵扣凭证进行抵扣。一是将前期购入并且尚未索取发票的固定资产,在增值税转型后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二是将转型前已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未予以抵扣的固定资产,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冲销后重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抵扣;三是将2009年1月1日以前购入、已索取普通发票的固定资产,将普通发票退回销售方,要求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四是以假进货退回的名义,请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冲减销售后,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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