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9年 第3期 局长论坛

浅谈和谐国税建设的基本目标和要求

作者: 胥敏锋 单位:江西省新余市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和谐国税建设的基本目标

确立和谐国税建设的基本目标,要以准确把握国税事业的发展趋势、认真分析国税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为前提,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背景,以全面总结多年来建设和谐国税的实践为基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使目标的确定力求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前瞻性,使和谐国税的基本内涵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相适应,反映出各个环节、各种要素和谐运转、协调发展的状态,表现为税收管理资源的有机整合、税收管理机制的高效运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准确执行、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基于这样的认识,和谐国税建设的基本目标就是要做到“五个实现”,即:实现税收与社会和谐统一、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执法与服务有机融合、治税与治队同步推进、征税与纳税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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