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9年 第6期 八面来风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几点看法

作者: 李明超 蒲谱 上一篇 下一篇

200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明确规定了税收管理员的六大职责,具体为当好“六员”,即税法宣传员、信息采集员、日常检查员、纳税评估员、纳税监控员、档案整理员。

《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实施四年来,有效地缓解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提高了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优化和改善了纳税服务工作,进一步融洽了征纳关系。但也存在着管理员对《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理解认识不到位、工作职责不明确、征管日志不规范、目标考核不配套等实际问题。笔者从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角度出发,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如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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