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9年 第10期 八面来风

浅谈环境税收问题

作者: 李蕊 上一篇 下一篇

环境税作为改变环境与资源无价的状况而开征的税种,从固定征收的角度可以将其看作是一种对生态环境加以补偿的经济调节手段,把应当由资源开发者或消费者承担的对生态环境污染或破坏后的补偿,以特定税收的形式固定下来,用于特定的环保目的。因此,环境税应定位为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加以征收以及对开展环境保护所产生的影响予以减免的税种。

环境税的法律特征

征收环境税的目的是为了使纳税人对其影响生态环境的行为活动付出相应代价。征收环境税可以有效地筹集资金,用于改善环境;可以改变消费者的消费取向,引导消费者选择绿色消费;可以控制企业不涉足污染性行业或促使企业尽早退出污染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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