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0年 第1期 特别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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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京市崇文区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从1997年开始,各地税务机关普遍建立了征收大厅,由过去税务人员上门征收税款,变为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

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在新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后,将传统意义上的征收大厅进一步规范为“办税服务厅”,提出了“寓服务于管理,管理与服务并重”的服务理念。

2009年的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和《全国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中,将办税服务确定为纳税服务六项主要任务之一,并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办税服务厅建设的方向是努力实现由实体向虚拟转型,由税款征收平台向咨询交流平台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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