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0年 第3期 “税收·发展·民生”征文

地税“为官”十五年

白祖彦 上一篇 下一篇

十五年前,国、地税分设,我被分到了地税部门。那时,我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而今我已过不惑之年。伴随着税收事业的发展壮大,我经历了个人事业的辉煌十五年。

1994年,地税部门刚刚组建,我所在的税务所四个人分别来自三个不同的单位。我被局长口头指定为税务所“临时负责人”,原因是,四人之中惟有我在税务所所在的乡财政所工作过,对环境比较熟悉。这是我参加工作以来担任的第一个“领导”职务。尽管整个税务所只有两间简陋的土木结构的办公房,工作千头万绪,我对全新的工作却充满了热情和好奇。每天,我带领税务所全体人员骑着自行车东奔西跑,向纳税人解释分税制和国、地税业务划分,在一个不知“地税”为何物的农村地带迅速开拓出一片新天地,超额完成了当年的税收任务。由于表现出色,我被任命为主持税务所全面工作的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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