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0年 第11期 本刊专稿

好风借力上青云

——沈阳经济区期盼税收政策扶持加速发展

作者: 佟海艳 上一篇 下一篇

2009年7月1日,辽宁沿海经济带开放开发建设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2010年4月6日,沈阳经济区获批成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国务院批准在沈阳经济区进行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旨在使沈阳经济区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大胆探索,率先突破,带动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新型工业化发展模式、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沈阳经济区以沈阳为核心,包括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铁岭共八个市,2359万人口,7.5万平方公里。已经搭建起来的沈阳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框架将充分发挥城际连接带聚集效应,着力构建“一核、五带、十群”。“一核”,即建设沈阳特大经济核心区;“五带”,即以沈阳为中心规划建设沈抚产业经济带、沈本产业经济带、沈铁产业经济带、沈辽鞍营经济带和沈阜产业经济带;“十群”,即以五条城际连接带为载体,打造沈西先进装备制造、沈阳浑南电子信息、沈阳航空制造、鞍山达道湾钢铁深加工、营口仙人岛石化、辽阳芳烃及化纤原料、抚顺新型材料、本溪生物制药、铁岭专用车改装和阜新彰武林产品加工等十个主业突出、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沈阳经济区将坚持信息化带动、与信息化融合,以自主创新为支撑,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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