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0年 第11期 局长论坛

确立纳税服务核心业务地位的思考

作者: 邢国辉 上一篇 下一篇

确立纳税服务的核心业务地位,是当前税务机关面临的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的重要任务,具有长期性、系统性的特点,应当稳步协调推进。

树立三个理念

树立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法定责任的理念。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为纳税人服务提出了严格要求。税务干部要树立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法定责任的理念,在依法行使征税权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工作,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好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税务机关要切实尊重纳税人的法律地位,将服务基点从不信任纳税人转向相信、尊重、服务纳税人上,逐步实现从“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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