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0年 第11期 经验点滴

让稽查利剑在阳光下生辉

作者: 燕青 上一篇 下一篇

山西省晋城市地方税务局以行政效能建设为主线,积极推进“阳光稽查”工作,走出了一条“公开促监督,监督促规范,规范促和谐,和谐促发展”之路。

实行检查计划事前公开制度,规范稽查管理。由征管、稽查部门提出本年度税务检查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确定具体的检查对象,上报局长办公会决定后发文执行。在实施检查前,进行媒体公告、信函告知和约谈稽查,做到检查计划公开,监督工作透明。建立科学选案制度,要求全市各级稽查部门做到: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省、市局年度工作安排和重点,科学确定检查对象;要讲求实效,选案着眼点放在有利于规范征管、促进税收健康发展上;要实行人机结合选案制度,把纳税秩序混乱、纳税信誉不高的行业或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有的放矢进行检查。通过实行查前计划公开制度,促动纳税人主动自查自纠、补缴税款。2009年度,全市240户纳税人自查补缴税款5309.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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