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1年 第8期 特别策划

正确认识税收在房地产调控中的作用

作者: 胡怡建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试点实践,至少为我们提供了以下三点启示:一是房产税征收不但有其必要性,而且有其可行性;二是房产税制改革推进的最大难点,是设计出一套不但制度公平、规范、合理,同时能为大众所接受、操作管理可行的改革方案;三是房产税作为房地产税收体系中的一个普通税种,对其在试点期间的功能和作用不能期望过高,而要通过全面推进、完善制度来逐步发挥其应有作用,实现其应有目标。

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庆两地同时推出了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破冰之举,人们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聚焦房产税,对房产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作用寄予厚望。然而,现实情况是房价并没有因房产税实施应声回落,反而还在继续上涨,只是涨幅放缓。国家统计局发布的“5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报告显示,房价上涨和持平城市环比为61个、同比为67个,与人们预期房价回落形成巨大反差。对房产税讨论再度升温,房产税该不该征?房产税能否抑制房价上涨?房产税应按什么标准征收?房产税改革目标又是什么?各种讨论接踵而来,众说纷纭,有些甚至十分荒谬。为此,需要从专业视角对房产税在房地产宏观调控中的作用进行理性分析和实事求是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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