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1年 第9期 业务指南

解析《发票管理办法》罚则在税收工作中的适用

作者: 段文涛 上一篇 下一篇

——要他人为本单位或为他人虚开普通发票套取资金发放工资福利等,将被处以重罚直至追究刑责

——持有假发票未出售也涉嫌犯罪将被追究刑责

——为虚开发票、转让发票做中介,没得经济利益也是严重违法行为

——转借、无偿赠送、无偿受让发票,将被处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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