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1年 第10期 税事动态

“6+1”服务平台促征纳和谐

作者: 吕登夫 王韵静 上一篇 下一篇

辽宁省绥中县国家税务局积极探索重点税源企业纳税服务新模式,建立了以“税企联络员工作制度”为核心的“6+1”纳税服务平台,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进了征纳关系和谐发展。

税企联络员:开展专人、专岗、专业服务。为全面落实税收政策,扶持重点税源企业飞跃发展,助力绥中滨海经济区“大开发大开放”建设,绥中县国税局推出“税企联络员工作制度”,为全县36家重点税源企业和落户滨海经济区的200余家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税收联络员由税企双方指定专人担任,全权负责税企之间涉税事宜的沟通、协调、处理和反馈工作。同时,县局成立服务团队,设置纳税服务总协调员和网络管理员,总协调员负责落实税企联络员制度及日常指导工作,网络管理员负责 “网上服务厅”、qq、微博等联络平台的日常管理,满足纳税人的网络咨询与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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