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1年 第11期 特别策划

“五大转变”优化税源管理模式

作者: 烟台市地方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山东省烟台市地方税务局通过建立税源管理中枢机构、细化税源管理对象、调整管理流程和职能、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拓展纳税服务功能、强化信息分析应用等措施,实现了税源管理“五大转变”,形成独具特色的专业化税源管理模式。

建立税源管理中枢机构,实现由松散型管理向实体型管理的转变

在传统的税源管理模式下,税源管理职能分散在计统、征收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部门中,部门相对独立,各环节之间缺乏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内在联系,难以形成有效的税源控管工作链条。为了提高税源管理的专业化程度,烟台市地税局在县(区)两级成立了税源专业管理科,在基层分局设立税源管理岗,自上而下形成了实体化运作的税源管理中枢。在人员构成上,配置精兵强将。挑选87名业务骨干充实税源管理机构,其中,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专业资格,获得省级以上征管、税政能手的人员占到35%。在运行机制上,实行团队作业。各级税源管理机构实行团队管理,注重沟通、协调,提高整体效率,对在纳税评估和税收风险应对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集体讨论,集体研究确定解决方案。2011年全市税源管理机构累计评估纳税人3593户,评估税款8310万元。在工作流程上,注重协同管理。根据税源管理业务的内容、流向确定各节点的具体操作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层次、环节及人员职责,细化各环节的业务传递程序、方式、途径和时限,使各岗位间的业务有机衔接和分工协作,形成一个环环相扣、快捷传递的工作流程。在管理方法上,注重技术方法的运用。把现代网络技术、预测技术、决策技术、统计技术、目标管理技术等运用于税源管理,积极探索并建立了若干重点行业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纳税评估模型,增强了税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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