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2年 第5期 财税观察

巴菲特税:美国税负的结构性调整

作者: 白彦锋 张静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巴菲特税,又一“罗宾汉税”

2011年9月19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向国会负责削减财政赤字的“超级委员会”(super committee)提出向富人增税的建议。2012年1月24日,奥巴马在发表国情咨文时再次提出,对年收入超过100万美元的个人,应实行最低30%的实际税率,“我们应该改变税收机制,以便让与我和大多数国会议员一样的人公平承担纳税份额”。奥巴马的这项向富人增税的新政被外界称之为“巴菲特税”(buffett tax),也称富人税,为的是使年收入超过百万美元的富豪所缴税的税率与中产阶级大体一致。看起来,所谓的“巴菲特税”,充满了劫富济贫性质的“罗宾汉税”(robin hood tax)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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