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2年 第11期 法治视界

一笔股权交易所得税引发的思考

作者: 戴敬民 印才喜 吴忠阳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期,江苏省镇江市国税局第二分局成功促成了一家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收益纳税义务的完整履行。

江苏a汽车公司是镇江市一家较大型汽车销售4s店,成立于2002年,主要从事一汽大众品牌汽车的销售和维修,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2011年6月,a公司搬迁至新址办公和经营。

然而过了近一年时间,a公司原址店铺并未拆除,账面固定资产也未做清理或转让处理,这一异常现象引起了市国税局二分局的注意。该局多次向企业了解原址资产的处理情况,但企业总是不作正面答复。面对这种情况,该局一方面对a公司加强相关税收政策宣传,希望其能早日主动申报,同时派出税务干部开展明察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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