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2年 第11期 法治视界

巧用外围信息 找准评估重点

作者: 宋凯迪 朱闽 上一篇 下一篇

山东省某民用爆破器材销售公司平邑分公司主要从事炸药、雷管等民用爆破器材的批发零售业务,注册资本50万元,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平邑县国税局抓住该企业所处行业的特殊性,巧借外部信息,利用评估手段成功追缴了一笔56万元的税款。

由于民用爆破器材实行限价销售,山东省物价局颁布的《关于调整我省民爆器材出厂价和改革流通环节计价办法的通知》中规定,“民爆器材最高零售限价以其最高出厂价为基础,顺加22%的综合差价率制定。”县国税局纳税评估人员以此推算,该企业正常税负率约为22%×17%=3.74%。随后,评估人员采集了企业2011年1-10月的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等财务数据,发现其间该企业实现应税销售收入1682万元,缴纳增值税27万元,增值税税负率仅为1.61%,大大低于税负预警值的低限。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