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4年 第8期 论文摘萃

加油站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

作者: 庾震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加油站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有货虚开,隐瞒真相

1.“借开”:a单位与b企业存在业务往来和结算事项,a单位要求某加油站将本应开给本单位的发票开给了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b,通过借开票,a单位隐匿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逃避纳税义务。

2.“多开”:a公司购入燃油若干,同时购入烟酒等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的消费品。在a公司的要求下,加油站为其多开这部分金额的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3.“套开”:有些企业对管理人员或者业务人员按月发放交通补贴,但要求员工拿加油发票报销,众员工与经常加油的某站点达成协议,集中到该加油站“团购”,月末由加油站将专用发票汇总开给这些员工所在的企业。有些出租车司机加油后以某某公司的名义索要专用发票,帮助企业抵扣税款收取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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