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1期 特别策划

1994年以来我国重要税制改革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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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税制改革

1994年税制改革,又称为“分税制”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力度最强的一次税制改革。主要内容是:第一,全面改革了货物和劳务税制,实行了以比较规范的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营业税并行,内外统一的货物和劳务税制。第二,改革了企业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分别征收的多种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第三,改革了个人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外国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中国人征收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第四,对其他税收作了大幅度的调整,如扩大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开征了土地增值税,取消了盐税、烧油特别税、集市交易税等若干税种,并将屠宰税、筵席税的管理权下放到省级地方政府,新设了遗产税、证券交易税(这两种税后来没有立法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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