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1期
税事动态
山东以绩效管理促工作提升
上一篇 下一篇突出项目重点,简化绩效考评指标。本着目标一致、简单实用、人机结合和互相可比四项原则,以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完成为基础,围绕依法行政、纳税服务、税收征管、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主要工作,选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项目和关键性任务,按照非相容性标准进行筛选。设置两级指标,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119项,依据各个岗位的业务性质、工作模式、达成目标不同,将二级指标细分成计算机自动考核、人工统计计算考核和定性考核3类,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绩效管理操作上,实行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科室(分局)三级管理,采取“常规+专项+年终”模式,确保了全员参与、人人能懂、具体可行,每名国税干部知道在什么岗、做什么事、达到什么目标。
注重工作实绩,优化绩效考评方式。考核四个维度。把工作目标达成率考核作为第一维,直接从税收征管系统中提取所需数据,把重点工作细分为阶段目标、具体任务、关键节点等过程事项,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根据完成情况乘以岗位权重系数计算得分。责任追究考核为第二维,设立3个责任等级,分别由考核职能科室、县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县局报经上级局审批确定。日常行为考核为第三维,根据出勤率、工作纪律、制度落实等情况采用扣分制考核。年度综合评价为第四维,根据一年来系统内外的奖惩情况,开展全员民主测评、纳税人满意度测评。采取四级考核。县局对科室、分局考核,对不可比类别的内容设置合理化调整系数,区别对待。
为保证绩效考评结果的权威性和合理性,绩效考评结果采用权重系数法予以校正。对简单易操作、不易出错的岗位赋予较低的权重系数;对专业性要求高、工作压力大、风险性高的岗位赋予较高的权重系数。权重系数由全局干部职工自评、互评、局党组审定得出,共确定37个不同岗位的权重系数,有效解决了岗责不同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
发挥导向作用,深化绩效结果运用。“两个反馈”促进工作持续改进。开展日常互动反馈,定期分析通报绩效管理结果,视情况开展分类座谈、定向交流或个别谈话,详解扣分原因,及时予以纠错。设立绩效管理意见箱,成立廉政监督会群众型组织,经常性收集干部职工对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开展阶段性互动反馈,以季度、半年、年度为时间段,将绩效管理结果分优秀、达标、不达标3个等级予以公示,分析各阶段、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明确差距,找准方向。“四个结合”促进正能量不断提升。与能级管理相结合,把个人绩效管理成绩与业务考试、知识技能等一起作为能级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初步形成了7个层级的能级管理竞争制度。与奖励分配相结合,根据部门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分配奖金,各部门根据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再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与评先争优相结合,将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年度绩效管理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优先推荐为上一级的先进集体,对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单位由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与干部培养使用相结合,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比例直接计入竞争上岗成绩,同时作为确定轮岗交流、学习培训的重要参考。
(责任编辑:高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