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9期
特别策划
两个《办法》筑牢税收信用之基
——访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饶立新、稽查局局长马毅民
上一篇 下一篇“诚信是社会的通行证,法治是国家的座右铭。”诚信,作为一种道德层面的约束,与法律相伴相生,双轮驱动社会发展前行。在大力倡导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强国的今天,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显得尤为迫切。
日前,为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国务院发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为配合《纲要》的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旨在通过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税收信用管理机制,打造税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升级版。从2014年10月1日起,诚信纳税者将登上光荣榜,而税收违法者将进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