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9期 税事动态

河北 以绩效管理为抓手 全面提升督察工作水平

作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督察内审处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引入科学管理手段,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强化过程监控,狠抓成果运用,督察内审职能作用不断加强。

一、 落实绩效管理,规范督察职责

该局以2012年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为契机,对系统督察内审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一是明晰职责、完善程序。重新梳理了督察内审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和评价标准,编制了督察内审工作程序和作业指导书。二是把握重点、提高要求。科学设置绩效考核指标,将省、市、县三级督察内审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落到了实处,在把握工作重点的同时提高工作标准。三是注重沟通、严格控制。省局与各市局进行经常性的沟通,每季度对个人、每半年对市局进行考核,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度,促进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四是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建立上下级单位相互约束、相互配合的机制,设置下级单位“落实督审工作及配合”、上级单位“指导服务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强化了督审工作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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