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9期 税事动态

江苏 纳税辅导实现“因需办学”

作者: 李檬 倪丽英 钱建峰 上一篇 下一篇

江苏省无锡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实施个性化宣传辅导”的要求,以“因需办学”为原则,探索纳税辅导需求化办学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对症下药,找准“办学”重点

找准纳税人的需求,“因需办学”。无锡地税局通过12366热线、网站、办税服务厅(点)等渠道了解纳税人的咨询热点,通过与业务处室、行业协会、纳税人之家等部门沟通,全方位地了解需求。

光找准需求依然是不够的,还要精准地分析需求。无锡地税局围绕实效性、覆盖面和紧迫性,开展分级分类的分析,从而确定开班辅导的必要性,以及指导的课程和内容,同时以便民为原则合理选择辅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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