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10期 业务指南

出口货物启运港退税政策分析及操作流程

作者: 尹志显 王文清 上一篇 下一篇

启运港退税政策是指在启运地口岸启运报关出口,并由符合条件的运输公司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运输经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出口退税政策。日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财税[2014]53号,以下简称《通知》),将启运港退税试点范围扩大至8个港口,进一步加快了我国出口货物便捷通关的速度,打开了出口退税由传统向多元化、多渠道模式尝试的新开端。

一、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试点范围与特点

(一)启运港退税试点范围由2个扩围至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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