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11期 特别策划

至微至显 善做善成

——湖北省黄冈市地税局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工作侧记

作者: 本刊记者 温彩霞 于嘉音 黄诗睿 上一篇 下一篇

“挽将天上银河水,散作甘霖润九州。”金秋时节,一场便民办税的喜雨温润了神州大地,滋养着硕果累累的秋收沃土。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优化为纳税人服务,《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以下简称《规范》)于2014年10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车同轨,书同文,全国近4000个县级税务机关从此有了统一、标准的全国纳税服务规范。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早在今年6月,《规范》的试点工作就在全国拉开序幕,前期39个县级税务机关被确定为先行试点单位,湖北省黄冈市地税局下属的蕲春县地税局和黄州区地税局位列其中。湖北省地税局和黄冈市地税局对此高度重视,抓住机遇,积极探索,大力组织两地推进《规范》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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